物业热议
四周盘点:读者留言精选+第5轮预告(收官互动)
四周下来,后台留言攒了小两百条:有问电梯的,有问公摊的,还有甩张截图问我"这钱能不能要回来"的。这周五不讲课,挑问得最多的几个,配法律依据逐条回。
四周盘点:我们都聊了啥
第1周业主钱包:公摊、收费、维修资金;第2周判例实战:霸王条款、业委会解散;第3周维权工具箱:投诉渠道、成功率;第4周社区生活:流浪猫、业主群、招人烦10件事、电梯维保。
第1周业主钱包:公摊、收费、维修资金;第2周判例实战:霸王条款、业委会解散;第3周维权工具箱:投诉渠道、成功率;第4周社区生活:流浪猫、业主群、招人烦10件事、电梯维保。

留言精选①:电梯广告收入去哪了
@老周:我们楼电梯里三块广告屏,一年多少钱物业从没公示过,这钱有我们的份吗?
有。《民法典》第282条:利用业主共有部分产生的收入,扣除合理成本后归业主共有。电梯广告费就是共有收益,物业有义务公示收支。
@老周:我们楼电梯里三块广告屏,一年多少钱物业从没公示过,这钱有我们的份吗?
有。《民法典》第282条:利用业主共有部分产生的收入,扣除合理成本后归业主共有。电梯广告费就是共有收益,物业有义务公示收支。
留言精选②:物业费说涨就涨
@小林:上个月物业贴张通知就要涨价,我们都没开会表决,这合法吗?
不合法。按《民法典》第278条,调整物业费得业主共同决定——面积和人数双过半同意。贴张通知就涨,站不住脚。
@小林:上个月物业贴张通知就要涨价,我们都没开会表决,这合法吗?
不合法。按《民法典》第278条,调整物业费得业主共同决定——面积和人数双过半同意。贴张通知就涨,站不住脚。

留言精选③:高空抛物查不到人
@阿May:楼上扔下来一个烟灰缸,报警也查不出是谁,只能自认倒霉?
别自认。《民法典》第1254条:查不清具体侵权人,由可能加害的建筑物使用人补偿,物业没采取必要安全措施的也要担责。
@阿May:楼上扔下来一个烟灰缸,报警也查不出是谁,只能自认倒霉?
别自认。《民法典》第1254条:查不清具体侵权人,由可能加害的建筑物使用人补偿,物业没采取必要安全措施的也要担责。
留言精选④:电动车推进楼道充电
@大海:楼下天天有人推电动车上楼充电,说了几次不听,这事谁来管?
物业管。《高层民用建筑消防安全管理规定》第37条禁止在公共门厅、疏散走道、楼梯间停放电动车或充电,物业发现要劝阻制止。
@大海:楼下天天有人推电动车上楼充电,说了几次不听,这事谁来管?
物业管。《高层民用建筑消防安全管理规定》第37条禁止在公共门厅、疏散走道、楼梯间停放电动车或充电,物业发现要劝阻制止。

第5轮讲什么,你们说了算
下周第5轮,三个方向,评论区扣字母投票:
A. 物业费与公共收益:怎么算、怎么要
B. 车位与充电桩:租售、涨价、装桩的规矩
C. 小区安全:高空抛物、消防通道、电动车进楼
票数最高的先讲。
下周第5轮,三个方向,评论区扣字母投票:
A. 物业费与公共收益:怎么算、怎么要
B. 车位与充电桩:租售、涨价、装桩的规矩
C. 小区安全:高空抛物、消防通道、电动车进楼
票数最高的先讲。
我的看法
干物业十几年,我最怕的不是业主较真,是业主不知道能较真。十个人里八个不是不想维权,是不知道找谁、怕麻烦。可条文就摆在那儿,你不用它是纸,你用一次它就成了底气。
干物业十几年,我最怕的不是业主较真,是业主不知道能较真。十个人里八个不是不想维权,是不知道找谁、怕麻烦。可条文就摆在那儿,你不用它是纸,你用一次它就成了底气。
四周收官,谢谢每一条留言。下周第5轮,接着聊。
【声明】
本文对相关法规条款的解读仅供参考,不构成法律意见,具体个案以法院生效裁判及主管部门认定为准。因采信本文内容采取、不采取任何行动所产生的后果,由行为人自行承担,与本文作者及发布平台无关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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📌 下周一预告:第5轮开篇·物业费到底该不该涨?涨价程序怎么走(判例解读)
💬 第5轮讲什么你说了算:A 物业费与公共收益 / B 车位与充电桩 / C 小区安全,评论区扣字母。本周四条留言哪条最戳你,也说说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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