物业工具箱
你家物业账本不用吵架?7天内必须答复(附《知情权函》模板)
后台有位业主问我:物业账本到底能不能看?他上周去要,前台一句“内部资料”就把人打发了。
先说结论:查账不是求人情,是法律给你的权利
不用业委会同意,一个人就能查。物业拿“商业秘密”挡,法院不认。
不用业委会同意,一个人就能查。物业拿“商业秘密”挡,法院不认。
法律怎么写的
《民法典》第九百四十三条:物业服务人应当定期把收费项目、收费标准、履行情况、维修资金使用、共有部分收益情况等,向业主公开。
最高法《建筑物区分所有权纠纷解释》第十三条:业主请求查阅共有部分的收益情况,法院应予支持。
《民法典》第九百四十三条:物业服务人应当定期把收费项目、收费标准、履行情况、维修资金使用、共有部分收益情况等,向业主公开。
最高法《建筑物区分所有权纠纷解释》第十三条:业主请求查阅共有部分的收益情况,法院应予支持。

落到你家,这5样都能查
收费项目和标准、合同履行情况、维修资金使用、电梯广告和停车收益、公共水电费分摊明细。
柳州有案子,业主告物业要19项资料,连物业费收支明细账,法院都判给他查和复印。
收费项目和标准、合同履行情况、维修资金使用、电梯广告和停车收益、公共水电费分摊明细。
柳州有案子,业主告物业要19项资料,连物业费收支明细账,法院都判给他查和复印。
三种挡法,一句话接回去
“涉及商业秘密”——柳州中院终审讲得清楚:物业费收支属于合同履行内容,本该公示。
“能看不给印”——法院判了:为有效查阅,业主可以复制,费用自担。
“一个人没资格”——司法解释写的是“业主请求”,一个人就能提。
“涉及商业秘密”——柳州中院终审讲得清楚:物业费收支属于合同履行内容,本该公示。
“能看不给印”——法院判了:为有效查阅,业主可以复制,费用自担。
“一个人没资格”——司法解释写的是“业主请求”,一个人就能提。
《知情权函》模板,照抄就行
一、申请人:姓名、房号、电话;被申请人:物业公司全称。
二、请求事项:请提供以下资料供查阅、复制——1.物业费收支账目及明细;2.合同履行情况;3.维修资金使用;4.电梯广告、停车收益;5.公共水电费分摊明细。
三、依据:《民法典》第九百四十三条、最高法司法解释第十三条。
四、答复期限:请于收到本函之日起七日内书面答复。
五、送达:当面递交请签收,或EMS邮寄留单号。
一、申请人:姓名、房号、电话;被申请人:物业公司全称。
二、请求事项:请提供以下资料供查阅、复制——1.物业费收支账目及明细;2.合同履行情况;3.维修资金使用;4.电梯广告、停车收益;5.公共水电费分摊明细。
三、依据:《民法典》第九百四十三条、最高法司法解释第十三条。
四、答复期限:请于收到本函之日起七日内书面答复。
五、送达:当面递交请签收,或EMS邮寄留单号。

七天的期限,从哪来
吉林等地条例写明:业主对公开内容有异议,物业服务人应当在七日内答复;贵州是十日。
你所在城市没写期限的,按“定期公开”要求给合理期限,一般七到十五天,记得书面提。
吉林等地条例写明:业主对公开内容有异议,物业服务人应当在七日内答复;贵州是十日。
你所在城市没写期限的,按“定期公开”要求给合理期限,一般七到十五天,记得书面提。
不答复,三步往下走
第一步,函件留证据:签收单、快递单号存好。
第二步,找街道办和住建部门投诉。吉林等地条例规定,不按规定公示,责令限期改正,逾期不改罚一千到五千元。
第三步,去法院提业主知情权纠纷,事实清楚,一个人就能告。
第一步,函件留证据:签收单、快递单号存好。
第二步,找街道办和住建部门投诉。吉林等地条例规定,不按规定公示,责令限期改正,逾期不改罚一千到五千元。
第三步,去法院提业主知情权纠纷,事实清楚,一个人就能告。

我的看法
干物业十几年,我最想说:账本越藏,业主越怀疑。真摊开看,多数也没多大事。该贴的主动贴出去。
干物业十几年,我最想说:账本越藏,业主越怀疑。真摊开看,多数也没多大事。该贴的主动贴出去。
【声明】
本文解读仅供参考,不构成法律意见,具体个案以主管部门认定为准。因采信本文内容采取、不采取任何行动所产生的后果,由行为人自行承担,与本文作者及发布平台无关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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